8月24日,中國證監會在江蘇南京召開證券投資者民事損害賠償救濟法律制度完善座談會。國浩北京合伙人張鼎映律師應邀出席本次會議并作簡要發言。
本次會議重點圍繞三方面進行了深入討論:一是監管機構如何支持投資者維護自身民事權益,包括支持訴訟、和解金賠償制度、先行賠付制度、責令回購制度、責令公開承諾強制履行制度等;二是如何進一步完善證券領域的民事訴訟制度機制,包括訴訟機制環節的示范訴訟制度、公益訴訟制度、責任分配環節的舉證責任制度、懲罰性賠償制度等;三是如何發揮仲裁、調解等社會機制在投資者損害賠償方面的功能作用,包括專業仲裁制度、小額糾紛調解制度、訴調對接制度等。
張鼎映律師在發言中主要闡述了對行政和解制度在提高行政執法效率、促進證券市場秩序恢復、促進懲處違法與保護投資者利益之間平衡的重要意義的理解。
本次出席會議的人員還包括來自全國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以及江蘇高院、上海高院、南京中院等部門、高校、證券經營機構、律師事務所和證監會系統相關部門單位的負責人、專家學者和行業代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