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貴陽市教育工作人員安全辦學,強化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意識,建立校園安全防范長效機制,切實落實2017年9月1日開始施行的新《民辦教育促進法》,2018年4月16-20日、4月23-27日,貴陽市教育局分別組織了貴陽市中小學(民辦)學校校長和教育工作人員到四川省成都市參加“貴陽市中小學(民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人員培訓項目·成都師范學院培訓班”。
應貴陽市教育局邀請,國浩貴陽辦公室教育團隊賈明、田沖律師,分別在4月18日與25日為參與本次培訓的各位校長及教育工作人員開展了兩次主題為“校園安全事故的處理與預防”的講座。
兩次講座都通過“以案說法”方式,以律師辦理案件過程中處理的實際案例,給大家生動講解了校園安全事故的處理方法,以及怎樣對校園事故進行事前預防等。在針對民辦學校講座最后部分,賈明律師還與大家分享了關于新《民辦教育促進法》中幾個熱點問題,比如:民辦學校資產及收益應如何處置 ?關于辦學結余如何合法處理?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投資者退出時,補償問題的思考?等等。引起了各位民辦校長的共鳴。
課堂上,律師與學員們積極互動,探討教學實踐中的法律問題,律師提出的安全事故處理程序,給大家提供了非常清晰的事故處理方法,得到高度認可。通過2個小時的學習與交流,本次講座增強了各位校長及教育工作人員依法治校、依法執教的法治意識與安全管理能力,加強了中小學的安全防范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