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7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民事判決,國浩律師協助某重要大型客戶取得一起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糾紛案件的完全勝訴判決。客戶主張的調減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違約金(大約人民幣一億三千萬元)的訴訟請求獲得法庭支持。
受客戶委托,國浩律師就客戶與土地出讓機構之間因出讓價款違約金過高而調減違約金數額案件提供代理服務。國浩律師接受委托后,立即組成民商事訴訟案件爭議解決特別小組,從法理,裁判案例,裁判趨勢與變化等方面進行專門研究,反復、多次的召開內部論證會論證本案。在訴訟中,主動將類型案件研究成果作為裁判參考向人民法院提供,并且準備了充分詳實的證據作為訴訟請求的支撐。
2018年5月7日,國浩律師收到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終審民事判決書,法院采納了國浩律師提出的代理意見:一是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計算標準過分高于實際損失,應予調整;二是行政規范性文件不能成為違約金法定的理由。法院判定支持客戶調減違約金的訴請,將標準由日千分之一調整為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二倍。初步估算,該項調減金額約為人民幣13000萬元。
本案取得法院的勝訴判決,有力的維護了客戶的合法權益,也為同類型案件提供了值得參考借鑒的裁判樣本。本案由國浩貴陽辦公室張滌非律師擔任主辦及出庭律師,團隊律師協同配合,在本案中為客戶提供了專業、高效的法律服務,展現了高超的法律爭議解決專業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