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5日,由成都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都市公安局聯合主辦,成都日報社承辦的,以“拒絕高利誘惑 堅持理性投資”為主題的成都市處置非法集資宣傳活動在成都市高新區蘇寧廣場開展。活動現場邀請了資深媒體人、律師、金融學者以及市民群眾,共計百余人參與。
國浩成都辦公室合伙人劉小進律師受邀作為此次活動中法治大講堂的嘉賓,進行了杜絕與防范非法集資的宣講。講座中,劉小進律師以《非法集資行為的法律解析》為題,分析了非法集資的特征、常見方式、經典案例等,并提示現場群眾,依照相關政策法律規定,在取締非法集資活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負責組織協調工作,而不能采取財政撥款(物)等方式彌補非法集資活動造成的損失。這也就意味著社會公眾在參與非法集資活動后,經過司法執行程序,仍不能追回集資款的,需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其損失,而不能要求有關政府部門代償,從而提醒投資人增強風險防范意識。通過劉小進律師的宣講,不少市民表示已經掌握了非法集資的法律常識,活動主辦方相關負責人、參與活動的其他嘉賓也對劉小進律師的宣講給予了高度的評價和認可。
國浩成都辦公室長期參與非法集資案件的處置工作,為相關政府部門、企業、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提供專業法律服務。特別是2014年來,成都市非法集資案件數量驟增,國浩成都辦公室成立了由劉小進律師牽頭的非法集資處置法律工作組,深入到具體非法集資案件的處置和化解工作中,參與處理非法集資案件幾十余起,有效的推動了成都市處非工作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