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浩深圳辦公室合伙人盧林律師主編的《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草案建議稿附理由》一書已于近日由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
在深圳市人大支持和深圳市律師協會的領導下,成立了以國浩深圳辦公室合伙人盧林律師為組長的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草案課題組。經盧林律師團隊及其他課題組成員的長時間的理論研究、探索和不懈努力,《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草案建議稿附理由》一書得以出版。該書作為立法草案的建議稿,遵循和參照了主流的“法條-說明-理由-立法例”的編寫體例,就深圳經濟特區的個人破產制度提出了條例的建議稿草案與條文釋義,并附有其他國家和地區與個人破產相關的立法條文。條例分為總則、申請和受理、管理人、財產保全、債權行使及確定、債權人會議、個人重整、個人清算及附則等9章、178條。
中國人民大學破產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產法學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王欣新和深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劉曙光為本書精彩作序,對此書表示極力推薦,其認為本書借鑒了主要發達國家和地區對于個人破產的最新研究成果,同時結合中國深圳地區的發展狀況,提出在深圳經濟特區制定個人破產條例的建議草案,在國內個人破產理論和實際相結合的研究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貢獻,具有理論創新的先導性和實務操作的實用性。
在2016年的深圳市人大立法工作匯報會上,深圳市律師協會高樹會長向深圳市委書記馬興瑞同志匯報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調研基地的工作開展情況時,著重向馬興瑞書記匯報了該書的出版,并稱該書的出版彌補了深圳特區乃至全國在個人破產法律制度特別是具體法律規范系統性研究領域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