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8日上午,全國政協委員、國浩成都辦公室合伙人施杰律師在四川省政府為省領導和省級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宣講《征信業管理條例》。
授課之前,四川省委副書記,四川省省長魏宏向參與學法的省領導和省級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介紹了施杰律師在法律領域取得的主要成就。隨后,施杰律師從《征信業管理條例》的適用范圍、設立從事個人征信業務的征信機構的審批程序、設立從事企業征信業務的征信機構備案程序、條例對保護個人信息主體權益的規定、條例對企業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的規定、條例對征信業的監督管理的規定,以及各主體的法律責任幾方面對條例的主要內容進行了講解。
結合該條例的主要內容和所積累的豐富執業經驗,施杰律師又強調了政府在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的作用。他提出,在征信數據的整合方面還需要政府發揮作用,將政府各部門所擁有的企業及個人信用信息進行整合并提供給有資質的征信機構。此外,《征信業管理條例》的出臺,對推進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具有里程碑作用,但根據《征信業管理條例》,仍需要結合當地地區的情況制定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以完善整個征信業管理體系。
事實上,施杰律師早在幾年前就已在四川省工商局、四川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廳(局)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的組織下,作為法律專家參加了省信用體系建設系列工作,并主導起草了《四川省個人信用征信管理辦法》。因上位法遲遲未頒布,其起草的《四川省個人信用征信管理辦法》也一直未出臺,但四川省信用體系已具雛形,建議在《征信業管理條例》出臺以后,繼續推進我省的信用體系法制建設。
施杰律師對《征信業管理條例》的講解既簡明扼要,又生動易懂,得到了省政府參與學法的領導同志的認可和高度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