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8日,全國政協委員、國浩成都辦公室合伙人施杰律師受邀赴京參加了全國政協十二屆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專題的討論會,并作專題發言。施杰律師從我國環境問題愈加凸顯的實際情況出發,特別強調了在完善環境保護中政府責任的問題,并從依法行政層面、立法層面和公共管理層面提出了三點具體的建議:一是從依法行政角度,改變地方政府官員政績考核體系,改變GDP至上的政績觀;二是從立法角度,對《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進行修訂,明確規定政府披露環境相關信息的責任,并進一步細化政府及相關責任人在環境保護、防止污染中履職不力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三是從公共管理角度,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環境保護中的重要作用。上述建議充分體現了施杰律師作為全國政協委員對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殷切期盼,也體現了他作為法律人所具備的強烈的社會責任感。
全國政協副主席羅富和、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孟學農、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陳冀平、季允石及部分全國政協常委,環境保護部、國土資源部等相關領導及中國人民大學環境法學專家也參加了此次專題討論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