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則談判委員會主席在2007年11月30日首次散發了《反傾銷協定》和《補貼與反補貼協定》修改草案的主席案文,并于12月12-14日開始在日內瓦召集各方成員以主席案文為基礎進行密集磋商。主席案文試圖在吸收各成員提案意見的基礎上,尋求各方妥協。
但是,由于許多成員要求對適用多年的《反傾銷協議》和《反補貼協議》作較大幅度的修改,主席案文受到各成員國高度關注。各成員國在“歸零”(無傾銷的銷售差價是否可以抵消有傾銷的銷售的傾銷幅度)、措施強制日落(10年內必須終止實施)、低稅原則(征稅幅度不超過消除損害所必要的幅度)、反規避(是否可以將反傾銷措施擴大適用于其他產品和國家)、漁業補貼等問題上存在的深刻矛盾。我國也積極地參與了談判,并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本集團合伙人李黎律師自世界貿易組織(WTO)發起多哈回合談判以來,一直受邀參加中國商務部主辦的反傾銷/反補貼規則談判咨詢研討會。日前,商務部公平貿易局正式頒發聘書,聘任我所李黎律師為“WTO多哈回合反傾銷反補貼規則談判技術顧問小組”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