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7日,《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經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將自202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國浩福州作為專項法律顧問,為該《條例》的起草提供了輔助工作。
《條例》全文共分六章五十一條,主要內容包括對地方金融組織及其活動進行了規范,明確了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的手段,在金融風險的防范、化解與處置以及促進地方金融健康發展等方面,制定了配套措施,突出體現了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管的特色亮點。自《條例》被列入福建省人大立法預備項目后,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成立了專門的立法起草工作小組,全力推進《條例》立法進程。2019年5月,國浩福州以其在地方金融監管法律服務領域的專業優勢、出色業績和強大的綜合服務能力,最終中標成為承擔《條例》起草輔助工作的唯一第三方專業機構。
國浩福州對《條例》起草立法服務項目高度重視。以國浩福州合伙人郭里錚、賴文婷,律師葉惠英、江建華組成的工作團隊,對相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其他省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立法進行了深入研究,并結合以往為福建當地地方金融監管法律服務的豐富經驗,全程參與《條例》初稿的起草、司法廳審查、人大審議階段的資料收集、調研、論證和修訂等工作,從合法性、合理性、地方金融監管手段的有效性等多個方面,為《條例》提出了專業建議,提供了優質、專業的立法工作支撐服務,高質、高效地完成了《條例》的專項法律服務工作。
接下來,國浩福州將按照工作部署,配合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做好《條例》的宣傳和解讀工作,繼續發揮在地方金融法律服務領域的特色和專長,進一步為優化營商環境和地方金融發展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