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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郁乎文哉,吾從周——讀《翦商》

作者:陳杰 國浩律師事務所發布日期:202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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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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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翦商》是一部嚴肅的歷史著作,作者李碩在書的末尾寫道:“也許,人不應當凝視深淵;雖然深淵就在那里?!币驗樗麌L試還原人祭現場并帶入當事人的心理世界時,依然感到“無力承受”。中國上古時代的文明起源,始自新石器時代末期,終于商周易代,時間跨度千余年,人祭是繞不過的話題。讓我們跟隨國浩上海合伙人陳杰,一起,走進華夏文明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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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歷史久遠的原因,夏商周三代之間的差異和朝代本身的面貌已變得模糊不清。而《翦商》這本書超越了我們日常對三代的刻板印象,對商周這一更替更是打破了歷史文獻中慣常的末代君王殘暴無德、新朝代楷模之君取而代之的道德范式。通過對新進挖掘的甲骨卜辭、祭祀坑等考古成果的研究,以及對傳世文件新穎但不失合理地解讀,以此經典的“二重證據法”將隱藏在歷史迷霧中殷商血淋淋的人祭制度展現在了我們面前。并通過刻畫周人“翦商”的緣起、過程及對殷商文明的掩埋,也讓我們深刻感受到殷周之變對于中華文明的轉型、延續是多么得重要。


一、商代的人祭宗教及其特點


作者將廣義上的人祭界定為出于宗教理念而殺人奉獻給神靈的行為,主要表現為人祭、人殉、人奠基三種形式。這里的神靈包括上帝、各種自然神以及尊貴的死者亡靈。人祭是指把人作為食物或仆役獻祭給神或祖先之靈,這是狹義的“人祭”;把人作為殉葬品埋在主人的墓穴里,可稱之為“人殉”,目的是讓仆役在主人死后繼續侍奉自己;把人夯筑在地基內,用作建筑物的奠基,稱之為“人奠基”,即把人奉獻給土地之神,用作交換神對建筑物的護佑,以及通過施展巫術,被殺者可能也會變成守護建筑之鬼。

商代的人祭制度有一些顯著的特點:

(一) 數量多

根據挖掘的祭祀坑和陪葬墓葬顯示,商朝的人祭動則以幾十人甚至幾百人獻祭或殉葬,這在人群共同體人數還相對比較少的上古時代是非常可觀的。

作者引用的考古發掘例證如:

1. 殷都王陵區出土的M1550大墓,共埋有243枚人頭骨,多數帶著幾節頸椎骨,估計是“連皮帶骨地埋在夯土中”。

2. 殷都附近后岡H10圓形人祭坑,有三層,共掩埋了73具尸骨。

(二) 范圍廣

廣義人祭的三種形式在商朝都廣泛存在,除了較多的人祭和人殉,人奠基這一在后世相對難以想象的風習也很多。另外,從用人祭的人群范圍而言,上至商王,下至部族貴族或首領,都會熱衷于人祭,并不僅限于王族;顯然人祭宗教流行于整個商族,是否用人祭、以及人祭數量的多少一般取決于死者或者其家屬擁有的財富情況。

作者引用的考古發掘例證如:

1. 藁城臺西遺址,一座兩間連體的房子(F2),“南室西墻基槽內埋一件陶罐,內裝一具不滿三歲的幼兒尸骨”。這種用幼兒給新房奠基的做法,在中國北方新石器晚期并不算罕見,它可能來自某種巫術觀念,認為用幼兒向土地之神獻祭,可以保佑未來家宅平安。但給F2房子獻祭的死者還不止這個幼兒。在它朝東一側的屋前,有四個祭祀坑,其中三個各埋入一只豬、牛、羊,第四個祭祀坑則活埋了三名男子。

2. 根據發掘的商代遺址匯總,以墓葬的規格區分,大型墓面積在12平方米左右,有棺槨、腰坑和殉人,隨葬品豐富;中型墓面積一般在2~4平方米之間,有腰坑,有棺或無棺,有的有殉人,隨葬少量青銅容器、兵器、陶禮器和玉器;小型墓面積在1平方米左右,多無木棺和腰坑,隨葬品以陶器為主(或無),一般為用于日常生活的鬲、豆、簋、盆、罐等。因此,可以初步判斷,殉葬在商人的墓葬中十分常見,是否有殉人或許主要取決于墓主人的財富水平。

(三) 手段殘忍

作者通過考古證據發現,商人不僅使用人祭,而且認為越殘忍越能夠使上帝滿意,當人牲的慘嚎上達天聽、上帝則更能降下福祉,相應的,在這種理念下,商人的人祭行為越來越殘酷,商民族也變得越來越冷血。


二、商人的自我變革及其失敗


作者推測可能受長江流域商文化殖民城市盤龍城文化的反向影響,早商晚期商王朝高層發生了“宗教改革”,并因此引發內亂,傳世文獻里稱之為“九世之亂”。商朝因此中衰,宏偉的偃師商城和鄭州商城被廢棄,勝利者(也是人祭宗教的死忠)將新都遷至小雙橋商城(可能是傳世文獻里提到的“傲都”),雖然主張廢除或者減少人祭宗教的改革者失敗了,但商王朝仍不可避免地進入了總體上衰微的中商時期,直至盤庚遷殷。

商朝內部無法實現“宗教改革”,據作者分析并結合筆者自身理解,主要原因如下:

(一) 從現實利益而言

每次大型祭祀也是以商王為首的高級貴族的一次狂歡,作者認為史書所載紂王“以酒為池,懸肉為林”可能就是祭祀后狂歡的原型,身處其中的人很難割舍這種欲望直接釋放的狀態;人祭宗教需要保證獻給諸神的祭品足夠充足,必須頻繁或者至少穩定地發動對外戰爭、狩獵人牲,同時只有足夠的對外戰爭才能使得跟隨的部落貴族同步獲得相應的戰利品。

(二) 從商王統治的角度而言

在商人理念中,人祭宗教是商族獲得諸神眷顧的根源,因此王族必須繼續堅持人祭宗教以維系其統治的合法性,歷代商王作為唯一可以通過先王與神溝通的凡人,壟斷了通神的權力,也就是壟斷了人間的至高權力。

(三) 從文化人類學視角而言

人祭宗教是商王朝的精神支柱,是維系商部落、商族群的核心紐帶,放棄人祭宗教就可能同步喪失共同體的凝聚力,使得族群發生內亂甚至有解體風險,早商晚期的“九世之亂”就是例證。

但這種人祭制度的負面作用也是顯而易見的,商對于異族過于殘忍,被俘的異族被一批批地送往殷都獻祭,異族寧可戰死或逃亡也不臣服于商族的統治,導致商對異族的統治很脆弱、且極其依賴于武力,無法實際馴服甚至同化異族(或者他們自覺高人一等,壓根不想同化異族,這從他們族內通婚的習俗中可見一斑)。甚至商王朝內部也醞釀著反抗因素,尤其是當紂王和他的父親帝乙開始用商人上層的高級貴族獻祭開始,恐怖、忐忑的情緒在殷都蔓延。

三、“小邦周”為何以及如何完成“翦商”


(一) 從“亶父遷岐”到“助紂為虐”

周部落的先人曾因逃避商人的擴張(或許也在同步逃避商人對其作為人牲的追捕)逃到關中平原北部的戎狄之地,至文王的祖父古公亶父時期得到殷王朝的許可遷回關中平原西部的周原地區(即史書所載之西岐),但作者認為周人付出的代價就是“助紂為虐” ,替商王狩獵附近的相鄰血脈的羌人部族,獻給商王作為人牲。

(二) 文王拘而演周易

文王繼位后,賢能傳于西土,可能因此引發了紂王的忌憚,而被投入了羑里的牢籠里。正是被拘禁在羑里的黑暗歲月 ,讓文王經歷了從作為商的幫兇捕獲人牲,到自己可能淪為祭品的巨大落差和恐懼中。一方面他通過獲知了“易”(變化)的自然法則,相信世事無常、總有變換,“小邦周”與“大邑商”也有可能異位;另一方面他也深切感到了人祭制度的恐怖和殘酷,對于這個制度以及背后的商無比恐懼和憤怒。或許此時,他已開始密謀“翦商”,不僅為了推翻這個殘暴冷血的政權,也為了驅散心中最深入的那種恐懼和戰栗。他或許也在想,我或者我的部族也要變成商人這樣的人嗎?或者我們已經在“助紂為虐”了?不,這不應該是我們的歸宿,我們也不應該是這樣的人。

(三) 伯邑考之死

而真正使文王和他的兒子們下定決心的事件可能是文王繼承人伯邑考之死。伯邑考作為質子在商王周邊服務,顯然紂王對他還是很信任、很滿意的,讓其擔任自己的御者,但最終他還是被紂王殘忍地獻祭,并要求文王和他的兒子們分享了祭品。紂王對祭品的地位和周人參與的表現很滿意,作者推測通過這種方式紂王認為周人已經融入了商的文化和價值觀,沒有了威脅,于是就放回了文王。但對于文王和伯邑考的弟弟武王周發、周公旦等人而言,這是一種無法言說的恐懼,作者認為武王因此患上了嚴重的失眠癥狀和焦慮癥,周公進食時習慣性嘔吐(周公吐哺)都與參與分食兄長的恐怖經歷有關。從作為商王朝的幫兇,捕獲同族以討好商人,至最終懷著滔天恨意“翦商”,中間的根源可能就是切膚之痛,這是人性使然,只有關乎自身切實利益才會有強烈的意愿和動力去做那看似不可能之事。

(四) “八百諸侯會盟”與牧野之戰

西土之地早已不堪忍受商王朝的暴虐統治,所以當武王率先舉起反商大旗時,追隨者蜂擁而至。而同時,商王朝內部卻斗爭激烈化,紂王的弟弟微子數諫紂王不聽后就逃命躲了起來,比干則被紂王剖心挖肺,箕子則裝瘋賣傻被紂王囚禁。伐商的過程總體異常地順利,牧野之戰中紂王的軍隊很快冰消瓦解了,聯軍一舉攻破殷都,紂王自焚,“翦商”功成!


四、殷周之變的歷史和文明意義


(一) 周公解夢

“翦商”之前,面對強大的商王朝和雙方懸殊的力量對比,武王常常惴惴不安,無法入眠,即使淺睡都常常被噩夢驚醒,惶惶然不可終日。周公開導的方式是以世俗道德而非神學宗教解釋“天命”的歸屬,將“德”解釋為道德而不是純粹的利益給予,認為朝代的更替不再依賴于血腥獻祭的多寡,而是統治者的個人德行,這是一套邏輯自洽的論證體系,給了武王一定的信心。并以此奠定了后續3000年中華文明對統治者的基本道德框架要求。

(二) 周公改造華夏文明

在剪滅商朝后,周公通過一系列制度消除人祭宗教的恐怖并防止其死灰復燃。在政治軍事上,周公毀滅殷都,從物理上摧毀這座罪惡之都,并營建洛邑,將仍然死忠于商王朝的“殷頑民”遷至洛邑。在思想文化上,拆分商族,將其與故土的聯系減弱,并以周文化影響之;同時,銷毀商王的甲骨記錄,重構新版本的歷史,強調夏商周三個部族沒有本質區別,其興替只因末代君王的德行缺陷。在民族融合上,實行大分封,提倡跨族通婚,打破了族群血緣壁壘,同化商民族。

(三) 孔子對周公事業的繼承

孔子繼承了周公的事業,編輯“六經”,掩埋真正的商文化,用重構的道德歷史構建華夏文明的起源。周公在事實上扭轉了歷史的進程,而孔子則把這一切成果匯總、蓋棺定論。所以孔子雖為殷商貴族的后人,卻飽含深情地說“郁郁乎文哉,吾從周”。

至此,作者認為舊華夏的文明及其相關記憶被消滅,族群血緣壁壘被打破,讓塵世生活遠離宗教和鬼神世界,不再把人類族群的差異看作神創的貴賤之別。因此,在三千年前的古人類文明中,只有華夏獨自走出了神權的掌控,成為一個“異類”,這是一種過于早熟的世俗文明,一直持續至今。


作者簡介

陳杰

國浩上海合伙人

業務領域:資本市場、投資并購、經營者集中等

郵箱:chenjie@grandall.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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