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金融專業委員會、浙江省律師協會主辦,杭州市律師協會承辦的“新證券法研討峰會暨征文評選結果發布儀式”于9月26日成功舉行。
活動發布了全國律協《證券法》研究征文評選結果,國浩律師所提交的6篇論文經全國律協金融專業委員會組織的專業評委綜合評選后脫穎而出,斬獲一、二、三等獎。
點擊下方獲獎論文標題(部分)可進行閱讀,以饗讀者。
一等獎
“中國版證券集團訴訟”制度研究——以新《證券法》第九十五條第三款為分析對象
作者:黃江東(國浩上海合伙人)施蕾(國浩上海律師)劉子凡(國浩上海律師)
二等獎
作者:普峰(國浩天津律師)
三等獎
作者:黃冬梅(國浩重慶合伙人)李秋潼(國浩重慶律師)
證券市場先行賠付制度的法理與實證解析——基于新《證券法》第93條展開
作者:朱奕奕(國浩上海律師)
數字時代證券律師的角色重塑與風險防范
作者:曹靜(國浩杭州律師)
證券市場先行賠付制度的法理與實證解析——基于新《證券法》第93條展開
作者:龔鵬程(國浩南京合伙人)
為推進全國律師積極研究《證券法》,認真拓展證券法律業務,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金融專業委員會于2019年12月30日在全國范圍內發起新證券法研究征文活動,國浩多地辦公室律師積極響應,研習撰文,開展實務研究,此次獲獎論文緊緊圍繞本次《證券法》修訂對律師行業帶來的影響,內容涵蓋《證券法》修訂后的集團訴訟制度、表決權委托問題、舉證責任倒置制度、證券代表訴訟機制、證券市場先行賠付制度、以及證券律師角色重塑與風險防范等方面,理論結合實務,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在本次研討峰會中,證券領域資深專家聚焦新《證券法》修訂為律師行業帶來的機遇與挑戰等問題答疑解惑,近千人通過在線直播參與了這場別開生面的視聽盛宴。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呂紅兵發表了開幕致辭,黃冬梅律師、朱奕奕律師、曹靜律師圍繞新《證券法》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規范、第九十五條“代表人訴訟”的理解與適用,以及新時代下的證券市場與律師業務等議題發表了精彩演講,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杭州市律師協會會長沈田豐做閉幕總結。
新修訂的《證券法》以全面推行注冊制為核心的一系列規定將成為中國證券歷史上的一個里程碑。國浩律師事務所作為境內外投融資領域,尤其是資本市場最為專業的法律服務提供者,緊跟證券市場新變化,將繼續以嚴謹專業的態度學習、鉆研和實踐新《證券法》,積極投身經濟建設主戰場,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