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日,貴州省畢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正式公布《畢節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該條例于2016年12月25日經畢節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1次會議審議通過后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準,2017年3月30日,經貴州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7次會議批準,將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國浩律師(貴陽)事務所受托起草的又一部地方性法規順利通過并公布。
2015年3月15日《立法法》修改后,擁有立法權的主體擴大到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雖《立法法》修改為地方政府帶來了新的課題,但設區的市、自治州具有立法經驗的人員不多。鑒于此,國浩貴陽辦立足既往經驗,成立專業立法團隊,目前立法團隊已經被越來越多的單位認可。
2016年5月6日,國浩貴陽辦接受畢節市環境保護局委托,起草《畢節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草案)》。接受委托后,立法團隊根據立項資料確定立法目的、擬定調研清單,深入畢節市轄區主要飲用水水源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飲用水水源管理機構、環保局等單位開展調研,編制完成調研報告,從飲用水水源保護現狀出發,結合國家及地方飲用水水源保護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等,初步確定條例的結構、框架及主要內容。據此,立法團隊完成相對全面的參考資料匯編,并起草完成《畢節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草案)》初稿,經過十二次的修改與六次論證,最終完成《畢節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草案)》定稿并提交畢節市環保局。
國浩貴陽辦的立法團隊由白敏、陳小平、鄭世紅、衛歡、李德學、王海蓉、譚琪、趙雪、聶瑩瑩等律師組成,白敏律師擔任團隊負責人。目前,國浩貴陽辦已經受托起草了《貴州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貴州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貴州省有線廣播電視維護管理辦法》等地方性法規、規章,正在起草《貴州省通航設施建設與管理辦法》《畢節市百里杜鵑風景名勝區保護條例》。參與地方立法服務已經發展成為國浩貴陽辦政府法律服務業務的重要內容,是國浩貴陽辦具有市場競爭優勢的特色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