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爭議解決、民刑交叉案件辦理、企業合規。
代理刑事辯護一百余起案件,包括但不限于:
擔任某頭部互聯網公司子公司負責人譚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辯護人,取得緩刑判決;
擔任某新能源汽車采購部負責人龐某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辯護人,取得較輕判決;
擔任某上市公司采購部負責人潘某某職務侵占案辯護人,取得較輕判決。
擔任擔任北京市某上市公司副總林某某受賄案辯護人,經辯護,北京市一中院對指控的受賄數額作出重新認定并作出從輕判決;
擔任該上市公司子公司涉嫌污染環境案專項法律顧問,經辯護,最終該子公司負責人孫某被決定不起訴,公司被從輕判處罰金,其他涉案員工均被徐州鐵路法院判處緩刑;
擔任廣東肇慶陳某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辯護人,經辯護,陳某某獲得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
擔任某上市游戲公司刑事專項法律顧問,出具單位不應為個別員工開設賭場的犯罪行為承擔責任的律師意見,就此撰寫論文《網上開設賭場的刑罰邊界》,發表于《法制日報》;
擔任北京某金融控股公司高管曹某偽造國家機關公文案,向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提交不批捕律師意見和不起訴意見,曹某在批捕階段被取保候審,并最終被不起訴;
擔任加拿大籍孫某敲詐勒索案辯護人,就其不構成犯罪向河北某市檢察院提交律師意見,最終孫某取得不起訴決定,獲準離境;
擔任北京某公司副總馬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辯護人,該案系公安部督辦案件,案值6.8億元,涉及被害人100多萬人。馬某在該案中系第二被告人,經辯護,江蘇泗陽縣法院對馬某判處緩刑;
擔任宋某某內幕交易案辯護人,在批捕階段提交律師意見,宋某某被北京市三分檢決定不予批捕;
擔任山東某市地稅局局長高某某貪污、受賄案二審辯護人;
擔任江蘇南京市某副區長林某貪污、受賄、濫用職權案二審辯護人;
擔任矯某某走私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案一審辯護人;
擔任北京順義區趙某過失致人死亡案辯護人,經辯護,檢察院對趙某作出不批捕決定;
擔任某上市公司高管廖某合同詐騙案辯護人,經辯護,檢察院對廖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擔任李某妨害公務案辯護人,經提交律師意見,北京市朝陽區分局決定撤銷刑事案件,對本案轉為治安拘留;
擔任巴某濫用職權案辯護人,經過積極辯護,內蒙古自治區科左中旗法院最終對巴某判處定罪免刑;
擔任甘肅某銀行行長孫某高利轉貸案、違法發放貸款案、貸款詐騙案辯護人,經辯護,檢察院在起訴時剔除了本案中的涉黑涉惡內容和貸款詐騙罪,最終孫某獲得輕判;
擔任北京孫某侵犯商業秘密案辯護人,孫某因離職創業與原公司鬧翻,后被原單位指控多個罪名,因侵犯商業秘密罪名被刑事拘留。經辯護,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對孫某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
擔任北京某銀行信用卡中心區域負責人龐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辯護人,提交龐某不構成犯罪的律師意見,最終北京市朝陽區分局撤銷案件,未移送報捕;
擔任北京張某假冒注冊商標、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經辯護,北京市昌平區檢察院對張某不予批捕,最終公安機關撤銷案件;
在北京某醫院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火災事故一案中,擔任副總汪某重大責任事故案一審辯護人;
擔任中植系公司、東方蘊財公司、盈衍公司、和信公司、中潤天下、普信資產公司、山西天朔公司等近二十家公司實控人、高管、部門負責人、區域負責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辯護人,取得較好的辯護效果。
自2021年1月至今,李律師率領團隊在刑事辯護領域取得非常好的業績,有四個案件在偵查階段撤銷案件,有十一個案件取得不起訴決定。
代理民刑交叉案件十余起,包括但不限于:
受聘擔任某股份制銀行專項法律顧問,就其系列民刑交叉案件出具律師意見,積極幫助銀行挽損,取得良好效果;
代理北京某公司追究其上海分公司高管石某職務侵占刑事責任案,經與上海市徐匯區分局經偵支隊多次溝通和補充證據,最終得以立案并挽回單位損失300余萬元;
代理北京某網絡公司追究其前高管陸某職務侵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刑事責任案,挽回單位損失1200余萬元;
代理民商事爭議解決案件近兩百起,包括但不限于:
代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訴路橋華南工程有限公司等買賣合同糾紛、承攬合同糾紛等系列案件,爭議對方涉及國內十余個省市二十幾家單位,為當事人挽回損失一點五億余元;
代理北京德農公司訴甘肅武威金蘋果有限公司等十余個省市四十余家單位植物新品種侵權、商標權侵權系列案件;
代理北京多個樓盤數十家業主訴北京西華房地產公司、訴北京萬科四季花城房地產公司等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案件,該系列案件系因北京奧運會延期交房引發糾紛,受到多家媒體關注和報導;
代理東方邦信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訴重慶市某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貸款合同糾紛案,為當事人挽回全部損失;
代理北京輕工房地產公司項目貸款審查、不動產抵押物處理、不動產債務重組等法律事務;
代理煙臺新東方商城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與青島第一百盛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仲裁案取得全面勝訴;
為中國投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應收債權轉讓(回購)糾紛出具律師意見,并參與談判,幫助客戶回收投資以及收益;
代理江蘇省蘇中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石油集團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仲裁項目,成功追回工程欠款;
代理的保護植物新品種權案件先后入選2008年、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50典型案件。
擔任和曾經擔任二十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顧問和專項法律顧問,包括但不限于:
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
中航復合材料有限責任公司常年法律顧問;
北京瑞賽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
北京實效根源傳媒文化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002342)常年法律顧問;
東方邦信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專項法律顧問;
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601169)專項法律顧問;
北京聯眾互動網絡股份有限公司(HK.06899)專項法律顧問;
萬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54)專項法律顧問;
興業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74)專項法律顧問;
北京納通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刑事合規專項法律顧問。
國浩律師(北京)事務所 合伙人
國浩律師(北京)事務所 律師
拜耳(BAYER)醫藥保健有限公司
山東省醫藥(集團)公司
中國人民大學 法學博士
中國人民大學 法學碩士
山東大學 法學學士
北海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北京工商大學研究生實踐導師
中國食品藥品企業質量安全促進會專家委員
《網上開設賭場的刑罰邊界》,載《法制日報》2018年7月11日
參編《大案聚焦:中國2013年最受關注刑事案件》,清華大學出版社2014年10月出版
中文、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