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在京開幕以來,不少律師委員不約而同地提到,要加快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于2015年9月發布的《關于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共49條規定,下稱“49條”)的落地,改變律師在司法活動中的弱勢地位,并對律師法、刑法等相關法律作出修改,來加強對律師執業權利的保障。
全國政協委員、國浩成都辦公室合伙人施杰律師在今年兩會上提了5個關于刑事辯護程序的提案,其中兩個與律師執業權利保障直接相關,分別是保障辯護律師核實證據權和保障辯護律師調查取證權。鑒于律師在控辯審三方中的弱勢地位,施杰律師認為,目前還需期待司法機關主動作出改變,對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引起重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施杰律師說:“我欣賞檢察機關對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一個表述:‘保障律師執業權利是檢察機關的法定職責。’希望在檢察機關的推動下,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那些規定可以盡速落地。”
【報道來源:正義網—檢察日報 記者:靖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