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報
看守所會見室嚴重不足
全國政協委員施杰:“看守所會見室真的不夠,即使是成都市看守所這樣的示范所,羈押了幾千人,只有12個律師會見室,平均每天有七八十個律師會見。實際上每一位律師會見時間平均在半小時左右,但律師要了解清楚案情,所需時間遠不止半小時。”
作為多年從事刑事辯護業務的律師,施杰去過很多看守所。他發現很多看守所存在設施老舊、會見室數量少、律師等待時間長、警力嚴重不足的問題,導致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難以獲得完善的法律幫助。今年兩會,全國政協委員施杰提交了《關于完善看守所軟硬件條件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獲得辯護權利的提案》。
看守所會見室數量少警力不足
施杰表示,律師需要更充足的時間會見犯罪嫌疑人,讓嫌疑人充分表達自己對被指控罪名的自辯,讓律師充分了解案件事實情況后形成全面的辯護意見,才能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而現有的會見室明顯不能達到這一要求。”施杰說。
在調研中施杰還發現,看守所警力不足,民警超負荷工作,客觀上也限制了犯罪嫌疑人權利得到充分的保障。施杰舉例說:“成都市看守所民警與羈押人員配置比僅為7%左右,遠低于監獄30%的配置比,超負荷的運轉讓民警身心疲憊。另一方面看守所民警工資待遇普遍偏低,導致人員流失嚴重。”
科學統計按需擴建會見室數量
施杰建議,增加律師會見室,保障律師會見時間,同時也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權利。針對不同地區看守所的具體情況,對羈押人員數量多、律師數量大會見頻率高的看守所,可對本所每日接待量進行科學統計,對現有律師會見室數量是否能滿足律師會見需求進行評估,計算出需要擴建的會見室數量,對會見室按需擴容。
施杰還建議對看守所設置合理警力配置比。對應該增加民警人數的看守所應及時增加,并調整看守所民警工資等待遇,穩定民警隊伍,以保障看守所工作正常開展。
延伸閱讀
慎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制度本針對重大的貪污賄賂等案件,但現在一些很小案子都在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施杰在《關于改革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制度的建議》中提出,國家有關部門應出臺規定,慎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并將審批權提高到省一級檢察院。
提案提出,根據新刑事訴訟法規定,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中,辦案機關可以在不受《看守所條例》的約束下羈押犯罪嫌疑人長達6個月的時間,且條件寬松,程序靈活。“這項制度本針對重大的貪污賄賂等案件,但現在一些很小案子都在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施杰在提案中建議,國家有關部門應出臺規定,慎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并將審批權提高到省一級檢察院。
對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錯案是否需要進行國家賠償,目前卻還沒有明確規定。為此,施杰建議,和逮捕一樣,應將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納入國家賠償的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