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7日下午,國浩律師事務所2014年度第十一期業務培訓順利舉辦。
本次培訓由上海辦公室合伙人韋瑋律師主講,培訓主題為“外管37號文(關于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新政實施實踐”。
本次培訓通過在上海辦公室現場進行并同時經視頻會議系統向各辦公室直播的方式舉辦。 上海辦公室約六十名律師現場參與培訓,北京、深圳、杭州等辦公室通過視頻方式參與了本次培訓。
本次培訓中,韋律師首先介紹了個人境外投資外匯政策的演變過程及37號文的出臺背景。隨后就“37號文”與原“外管75號文”相比的重點變化概括為四個方面,即:擴范圍、簡流 程、寬流出、強事后。隨后就上述兩個文件在定義、程序、境內資金、股權激勵、法律責任等 幾方面規定的差異做了具體的對比分析。最后,韋律師還就“37號文”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與在座律師進行了深入的交流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