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國浩律師事務所2021年第12期業務培訓成功舉辦。本次培訓由國浩石家莊辦公室和律師學院聯合主辦,特邀國浩石家莊合伙人桂冠豪律師主講《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引發的思考——公益訴訟》。
首先,講座介紹了公益訴訟的起源。公益訴訟最初起源于羅馬法,我國首例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是1997年檢察機關以國家代表的身份作為原告提起;其次, 重點介紹了公益訴訟的發展,包括在我國立法、推廣的四個階段、分類、案由劃分、原告的主體資格、適格的被告、訴訟請求、管轄以及起訴需具備的條件等;再次,從公益訴訟案件的時間及區域分布、案由分布、行業分布、程序、一審、二審及再審結果、標的額情況、審理期限、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占比等方面分析了公益訴訟的發展;最后結合國浩律師主要服務領域和代理公益訴訟情況,對公益訴訟進行了展望。
桂冠豪,國浩石家莊合伙人,社會兼職包括河北省司法廳涉外律師人才庫成員、石家莊學院法學院首批本科生導師、唐山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等,并擔任河北省國有資產控股運營有限公司、河北省國控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冀財公共事業投資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公司常年法律顧問。主要執業領域包括民商事爭議解決,公司及公司并購,房地產與建筑工程,金融、不良資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