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講座從船、租、合同這三個方面介紹了什么是“租船合同”;其次,闡述了租船合同的主要種類:海上貨物運輸合同(航次租船合同)和船舶租用合同(定期租賃合同和光船租賃合同),詳細介紹了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賃合同和光船租賃合同的概念與特點以及如何識別租船合同的性質;再次,重點闡述了租船合同的條款,包括航次租船合同糾紛中的滯期費計算問題、滯期費保證金與貨物落空條款的效力與履行、定期租船合同糾紛中的適航、停航和最后航次問題以及光船租賃合同糾紛中的轉租問題等;最后,介紹了租船合同的法律適用。
張力培,國浩南京合伙人。張律師自從業以來,為全國或全省多家金融、實業、外貿機構及公司在金融服務、外貿糾紛、船舶建造及融資、航運及租船、保險、企業運營事務方面擔任過訴訟代理人以及專項法律顧問,在涉外商事調解、仲裁及境外商事仲裁中提供專業意見或全程參與仲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