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就奧蒂瑪光學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蒂瑪公司”)訴深圳宜美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宜美智公司”)、深圳市凱碼時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碼時代公司”)侵害發明專利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訴設備不具有涉案專利主權利要求記載的“第一遮光板”和“第二遮光板”兩個技術特征,駁回了奧蒂瑪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至此,國浩深圳辦公室謝湘輝律師團隊代理的宜美智公司和凱碼時代公司的兩起侵害發明專利糾紛案全部獲得勝訴,有力維護了客戶的合法權益。
宜美智公司和奧蒂瑪公司分別成立于2008年和2010年,均主要從事電路板檢測設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宜美智公司與凱碼時代公司系關聯公司。被訴設備是宜美智公司的主要產品,市場占有率極高,一旦敗訴將對該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產生嚴重影響。
2019年1月17日,奧蒂瑪公司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宜美智公司生產的“在線AOI外觀檢查機”侵害了其名稱為“一種電路板雙面檢測設備”的發明專利。宜美智公司與凱碼時代公司遂共同委托國浩深圳謝湘輝等組成的律師團隊代理此案。庭審中,國浩代理律師指出被訴產品與涉案專利的權利要求1至5所記載的12個技術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最終,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6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訴產品不存在涉案專利記載的包括“主傳動帶”“第二遮光板”在內的6個不同技術特征,駁回了奧蒂瑪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此后,奧蒂瑪公司又于2019年10月23日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宜美智公司生產的“在線AOI外觀檢查機”侵害了其名稱為“一種電路板雙面檢測方法及系統”的方法專利,宜美智公司繼續委托國浩深圳謝湘輝等組成的律師團隊代理。代理過程中,國浩代理律師闡述了被訴產品與涉案專利的5個技術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并陳述了本案與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案件的關系及奧蒂瑪公司惡意起訴以達到不正當競爭目的的事實。最終,廣州知識產權法院采納了國浩代理律師的觀點,近日駁回了奧蒂瑪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上述案件代理過程中,國浩代理律師對兩件專利的授權文件、專利審查檔案、相關專利以及電路板檢測技術領域的相關知識進行了深入研究,從兩件發明專利的發明目的出發,正確理解和界定了權利要求書限定的保護范圍;全面掌握了被訴產品的框架結構、輸送系統、攝像系統等部件的設計原理和特征。庭審過程中,國浩代理律師通過動畫、視頻、照片、簡圖以及口頭描述的方式將被訴產品與涉案專利權利要求限定的技術特征的不同點在法庭上生動直觀地予以呈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兩起案件涉及的發明專利和設備較為專業、復雜。國浩律師克服了專業知識欠缺的困難,為客戶制定了專業、完善的訴訟方案并獲得全部勝訴,有力地維護了客戶的合法權益。為此,宜美智公司隆重地向國浩深圳辦公室贈送了錦旗,上面寫著“厚德重法 專業敬業”以示感謝。
國浩深圳合伙人謝湘輝及律師盧萍、郝朋宇為宜美智公司和凱碼時代公司提供了專業細致的法律服務。相關律師在知識產權、民商事訴訟仲裁、金融糾紛解決、房地產開發與轉讓、建設工程等法律服務領域具有豐富的執業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