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沙銀行”,股票代碼:601577)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項目,國浩長沙受聘擔任長沙銀行本次項目的發行人律師。
長沙銀行本次擬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不超過6億股,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60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將全部用于補充長沙銀行的核心一級資本。
長沙銀行于1997年8月成立,2018年9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首發上市。長沙銀行是湖南省首家區域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經過二十多年的時間,已發展為區域性精品銀行、全球銀行三百強,并成長為湖南省規模最大、實力最強的法人金融企業,在業務資質、經營網絡和品牌影響等方面具備較為突出的競爭優勢。
國浩長沙合伙人宋旻、張超文,律師向云飛為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提供了全方位、高質量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