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浩杭州提供法律服務的浙江眾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眾合科技”)2019年非公開發行創新創業綠色公司債券項目已于2020年1月22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出具的《關于浙江眾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開發行創新創業綠色公司債券符合深交所轉讓條件的無異議函》(深證函 [2020]65號)。眾合科技本次發行的債券系交易所市場首單非公開發行的創新創業綠色公司債券。
眾合科技是一家深交所上市公司,主要從事軌道交通機電工程業務、節能環保業務和半導體材料制造業務。本次公司債券的募集資金將主要用于公司創新創業及綠色產業領域的業務發展。
國浩杭州受聘擔任眾合科技本次非公開發行創新創業綠色公司債券項目的專項法律顧問,為本項目提供了全方位、高質量的法律服務。項目簽字律師為國浩杭州合伙人徐偉民、律師高佳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