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浩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津銀消費信貸資產1期、2期財產權信托分別于2019年7月9日,2019年11月5日通過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完成登記并全部流轉。信托計劃受托機構分別為廣東粵財信托有限公司、華能貴誠信托有限公司,評級機構為聯合資信評估有限公司,會計顧問為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托計劃委托人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其通過發放貸款及受讓聯合貸同業銀行債權方式而享有的貸款債權及其附屬擔保權益作為基礎資產設立信托計劃,轉讓信托受益權。兩期財產權信托發行規模分別為人民幣10億元、20億元。
國浩天津辦公室作為信托計劃專項法律顧問為本次項目提供了全方位、高質量的法律服務,項目組成員包括國浩天津辦公室管理合伙人韋祎、合伙人劉夢時、律師許琰、律師助理田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