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浩北京承辦的中國光大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光大實業集團”)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項目已于2019年4月15日由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核準批復,光大實業集團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面值總額不超過15億元的公司債券,本次公司債券采用分期發行方式。
2019年5月14日,光大實業集團2019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成功發行,債券簡稱“19光大債”,主體評級和債項評級均為AA,債券期限為3年,債券規模為10億元,票面利率為5.00%,認購倍數2.8倍。
光大實業集團于2007年11月在北京注冊成立,是中國光大集團下屬一級子公司。公司以建設一流的實業集團為目標,聚焦生態環保主業,兼顧現代服務業,穩步提高和擴大現有物業管理質量和規模,充分發揮光大集團金融全牌照和產融結合的優勢,綜合運用投資并購、實業經營等手段,優化業務布局,不斷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國浩北京作為光大實業集團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項目專項法律顧問,為本次公募債的發行提供了全方位、高質量的法律服務。本項目組成人員包括國浩北京合伙人馮曉奕、王志華以及律師裴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