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由國浩鄭州擔任專項法律顧問的鄭州海華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華商業公司”)定向發行“中原-海華商業2019年度第一期應收賬款債權融資計劃”取得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接受備案通知書》。
本期融資計劃是海華商業公司通過發行載體,向具備相應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的合格投資者非公開掛牌募集資金,并以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流作為償付支持的證券化資產支持型債權融資計劃。本期債權融資計劃備案金額為人民幣4億元,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主承銷商,光大興隴信托有限責任公司擔任發行載體管理機構,本期債權融資計劃的基礎資產為海華商業公司持有的商業物業租金應收賬款。
海華商業公司主營業務模式為商業物業租賃管理,經營管理多處高品質城市商業物業。公司緊抓“兩個轉變”進行有效轉型,由傳統項目開發思維向金融創新和產業聯動思維轉變,由被動式資源整合向主動式資源整合轉變。公司著眼于可持續發展,致力于成為以地產金融創新為支撐,地產項目開發為主業,兼顧其他相關多元化產業投資與創新的領導者。
國浩鄭州受聘擔任本期應收賬款債權融資計劃的專項法律顧問,為該融資計劃備案、發行提供了法律盡職調查、交易文件審核與修訂、出具法律意見書和盡調報告等全方位、高質量的法律服務,獲得了客戶及其他中介機構的高度認可。國浩鄭州管理合伙人、主任宋釗擔任本項目負責人,項目組成員還包括律師李光、黃雪麗、張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