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4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福建省明島實業有限公司破產重整一案并指定連江縣人民法院審理。國浩律師(福州)事務所受福建省連江縣人民法院指定擔任福建省明島實業有限公司管理人,負責破產重整各項工作。接受指定后,國浩福州迅速指派吳海鵬律師和姚仲凱律師組建管理人工作組,有序開展接管資產、財產調查、債權申報與審查、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招募重組方等各項具體工作。
福建省明島實業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系全國首例無人島破產重整案件。福建省明島實業有限公司擁有洋嶼島使用權及周邊海域合計為54.1944公頃的使用權,海域水體干凈,盛產優質小黃魚。洋嶼島系福建省第一批獲批準開發的無居民海島,面積8.4327公頃,距離大陸最近的漁村北茭村僅1300米,與陸路連接方便,驅船約十幾分鐘可至,與臺灣馬祖列島、福建連江縣遙相呼望。島上風光旖旎,海水蔚藍純凈,又有迷人巨巖、礁石及海蝕地貌景觀,生態環境優美,具有較高的旅游資源價值。目前島嶼上已經建成了碼頭、人工水域、道路、隧道、亭臺等部分基礎設施,商業化開發運營已初具條件,具有較高投資價值。
由于缺乏島嶼開發運營經驗及自有資金不足,經過幾年持續的開發建設,福建省明島實業有限公司債務規模不斷擴大,財務成本不斷增加,最終無法清償到期債務,導致資金鏈斷裂而陷入困境。國浩福州作為管理人,將通過各種渠道公開招募有經濟實力或及項目運營經驗的投資人,通過重整、重組,盤活洋嶼島及周邊海域使用權的資產價值,努力實現債務人、債權人及其他相關方的利益的最大化。
國浩福州在公司重組、債務和解、破產重整與清算等業務領域有專業團隊及成熟的經驗,能夠提供全面的危機處理方案,幫助陷入困境的企業尋找重生或退出之路徑。作為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冊的在冊管理人,近年來國浩福州已擔任多宗破產重整或清算案件的管理人或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