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由國浩蘇州辦公室提供法律服務的“中山-上銀-太倉婁城高新安置房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取得了上海證券交易所出具的《關于對中山-上銀-太倉婁城高新安置房資產支持專項計劃資產支持證券掛牌轉讓無異議的函》(上證函[2019]97號),對其在上交所掛牌轉讓通過審核。
本次中山-上銀-太倉婁城高新安置房資產支持專項計劃資產支持證券發行總額不超過16億元。由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山證券”)擔任計劃管理人和銷售機構,中山證券成立于1992年11月,是中國早期的證券公司之一。中山證券一貫秉承“誠信、穩健、創新、和諧”的經營理念,為客戶提供完善、有效的服務。中山證券在資產證券化融資領域市場排名與份額名列前茅,曾為多家企業的物業資產、租賃資產、購房尾款及公交經營收費收益權資產等資產證券化項目成功發行提供優質的資產管理服務。
國浩蘇州辦公室受聘擔任本次“中山-上銀-太倉婁城高新安置房資產支持專項計劃”設立的法律顧問,為項目提供了高質量、全方位的法律服務,項目組成員包括國浩蘇州合伙人黃建新、朱正形、鄔鈺蓮,律師施洋、潘筱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