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浩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財富證券-天津住宅集團限價房信托受益權資產證券化項目于2017年11月2日獲得上海證券交易所出具的無異議函《上證函[2017]1154號》。本專項計劃的原始權益人為天津住宅建設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本次擬發(fā)行總金額為人民幣9.5億元。
本項目幫助天津住宅集團通過資產證券化完善了融資模式,優(yōu)化了資產負債結構,對于大型國有企業(yè)借助資產證券化盤活資產、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具有重要的意義。
國浩天津辦公室受聘擔任本資產證券化項目律師,為本次資產支持計劃的設立提供了全方位、高質量的法律服務。本項目組成員包括合伙人屈強,業(yè)務律師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