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7日,應巴基斯坦國內申訴方的申請,巴基斯坦商務部下屬國家稅務委員會(以下簡稱“NTC”)對源自中國和韓國的膠印油墨發起反傾銷調查。
國浩北京辦公室合伙人胡靜律師受濟南皇冠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濟南皇冠”)的委托,代理該公司應訴本次反傾銷調查。2016年1月,胡靜律師團隊向NTC遞交了反傾銷問卷的回答,并于2016年12月成功接待NTC兩名調查官員為期兩天的實地核查。經過為期近兩年的努力,NTC 2017年8月發布終裁,對本案無稅結案,不向濟南皇冠征收反傾銷稅。
濟南皇冠是本案對巴基斯坦最大出口商,也是本次反傾銷調查主要針對的調查對象。在代理本次案件的近兩年時間內,調查官員因各種原因,先后五次更改核查時間。實地核查順利進行后,初裁卻沒有根據實地核查結果如實裁決,給予濟南皇冠應訴企業中最高稅率。經過進口商與濟南皇冠及其各自代理律師的共同努力,終于在終裁時獲得無稅結案的最佳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