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林洋能源”,股票代碼:601222.SH)2017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次發行”)于2017年6月6日通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板發行審核委員會2017年第87次發審委會議審核通過。
林洋能源已躋身2016年全球新能源企業500強之列,并提出了“智能、節能、新能源”三輪驅動的戰略目標,明確了“成為智慧分布式能源、能效管理領域最大的互聯運營和服務商”的戰略定位。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30億元,將用于320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和600MW 高效太陽光伏電池及組件項目。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將進一步提升林洋能源在新能源領域的行業地位。
國浩上海辦公室繼林洋能源2015年非公開發行募集人民幣18億元和2016年非公開發行募集28億元后,連續第三年受聘擔任林洋能源再融資項目的專項法律顧問,為本次發行提供了全方位、高質量的法律服務。本次發行的項目組成員包括王衛東律師、趙振興律師、林騰律師、陳冬梅律師助理和陳惠惠律師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