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元證券”)于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在中國境內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項目,于2017年3月16日完成簿記建檔與發行,發行規模為人民幣4.5億元。
本期債券發行機構為金元證券,主承銷商和債券受托管理人為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誠信信用評級有限公司擔任評級機構。
國浩天津辦公室受聘擔任公司本期債券發行的專項法律顧問,為本期債券的順利注冊及發行提供了全方位、高質量的法律服務,該項目組成人員為梁爽律師、張彧律師。
國浩律師事務所發布日期:2017-04-28
金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元證券”)于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在中國境內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項目,于2017年3月16日完成簿記建檔與發行,發行規模為人民幣4.5億元。
本期債券發行機構為金元證券,主承銷商和債券受托管理人為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誠信信用評級有限公司擔任評級機構。
國浩天津辦公室受聘擔任公司本期債券發行的專項法律顧問,為本期債券的順利注冊及發行提供了全方位、高質量的法律服務,該項目組成人員為梁爽律師、張彧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