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鶴峰縣人民法院裁定批準了《湖北華清電力有限公司破產財產分配方案》,這標志著湖北華清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清電力”)破產清算案件進入收尾階段。國浩武漢辦公室夏少林律師、張俊律師受聘擔任華清電力破產管理人專項法律顧問,為其提供了全方位、專業化、高效率的法律服務。
華清電力是一家致力于水力資源開發和水力發電的企業,其投資開發的江坪河水電站和淋溪河水電站被譽為鶴峰縣的“生命工程”。由于資金鏈斷裂,水電站全面停工,華清電力無力償還巨額負債。經債權人申請,湖北省鶴峰縣人民法院于2014年1月8日裁定受理華清電力破產重整一案,并指定鶴峰縣人民政府組織的華清電力清算組擔任破產管理人。
作為我國首例在建水電站工程破產案,華清電力重整破產一案得到了當地政府、司法機關的高度重視。同時,華清電力兩大在建水電站作為重要民生工程,其停工嚴重威脅到河道下游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成為了懸在當地政府頭上的一把利劍。為了推動水電站早日復工,盡快解除危機,鶴峰縣人民政府和管理人積極引入重組方,但最終由于相關利益人分歧較大,致使破產重整陷入困境無法推進,國浩武漢辦公室律師經全面分析、綜合考慮,作出將重整轉為清算程序的決定,并經過多次磋商成功引入接盤方湖北能源,協助管理人擬定資產處置方案,克服重重困難,最終爭取到人民法院的批準。
2014年11月27日,鶴峰縣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華清電力破產進入清算程序,國浩武漢辦公室律師協助破產管理人推進破產財產拍賣工作,2015年1月27日,湖北能源(證券代碼:000883)以自有資金15.1億元成功競拍。兩大水電站陸續復工,在應對今夏湖北特大暴雨防汛減災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保障了下游廣大民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