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9日,啟東市華虹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虹電子”)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面值不超過人民幣20億元的公司債券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6]209號”文核準。2016年3月28日,華虹電子公開發行2016年公司債券(第一期),發行規模人民幣5億元,期限5年,最終票面利率為4.3%。
華虹電子系江蘇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林洋能源,股票代碼:601222.SH)之控股股東,除了旗下林洋能源布局的智能、節能、新能源行業穩步、健康發展,華虹電子在高端房地產、路橋建設、綠化園藝等穩定的業務基礎上,著力打造現代農業、融資租賃和高端養老等新興產業領域。此次成功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有利于華虹電子改善財務狀況,推進公司重點布局的現代農業、融資租賃和高端養老等業務的快速發展,提升林洋集團在能源、農業、養老、路橋建設等業務領域的市場競爭力。
國浩上海辦公室受聘擔任華虹電子本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人律師,為此次發行工作提供了全方位、高質量的法律服務。項目主辦合伙人為王衛東律師,經辦律師為葉彥菁律師、趙振興律師及夏俊彥律師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