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影股份”)首次公開發行A股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項目(以下簡稱“本次項目”)于2015年12月30日通過中國證監會主板發行審核委員會2015年第217次會議審核。上影股份擬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9,350萬股新股,募集資金用于影院新建及升級改造、信息系統與網絡平臺建設等項目。
上影股份為全國最早從事市場化電影發行業務、累計發行影片最多的專業化電影發行公司之一;其主營業務為電影發行及放映業務,是行業內少數形成“專業化發行公司+綜合型院線+高端影院經營”的完整電影發行放映產業鏈的公司,在電影發行及放映業務的各個領域均具有領先的市場地位。上影股份自2009年開始籌劃上市以來,與控股股東上海電影(集團)有限公司進行了重大資產重組和業務整合,以實現“電影發行及放映業務”的主營業務上市。
國浩律師事務所上海辦公室受聘擔任上影股份首次公開發行A股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項目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專項法律顧問,作為承銷商律師負責撰寫招股說明書,并且全程參與了上市方案設計、重組、申請、過會等流程,歷時七年,為本項目通過發審會提供了全方位、高質量的法律服務,項目組成員主要包括韋瑋、岳永平、吳智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