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9日,中國證監會發審委審核通過了上海百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百聯股份,股票代碼600827,以下簡稱“百聯股份”或“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
百聯股份本次擬向五名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不超過264,599,841股股票,除控股股東百聯集團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上海百聯中環購物廣場有限公司49%股權、百聯集團上海崇明新城商業發展有限公司51%股權參與認購外,募集資金總額扣除發行費用后預計不超過30.50億元,將用于南京百聯奧特萊斯廣場項目和百聯川沙購物中心項目建設及補充流動資金。兩募投項目坐落位置交通便利、文化旅游資源豐富、消費市場廣闊,具有極強的區位優勢,兩項目的建設發展將進一步提升公司在奧特萊斯、購物中心發展業態的競爭優勢,贏取未來更大的升值收益空間。
百聯股份本次發行除引入控股股東的優質資產,踐行其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外,還將引入國開金融有限公司、上海并購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等投資運作經驗豐富,產業介入廣泛的專業機構作為戰略投資者,有利于公司借鑒市場成功經驗,拓寬經營管理思路,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和效果。
國浩上海辦公室受聘擔任百聯股份本次發行的專項法律顧問,為其順利通過中國證監會審核提供了全方位、高品質的法律服務,項目主辦律師為徐晨律師、朱玉婷律師、馬敏英律師、禚昌娥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