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主板發(fā)行審核委員會今年第150次發(fā)審委會議于7月8日召開,會議審核通過上海飛科電器股份有限公司(“飛科電器”或“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申請。
飛科電器成立于2006年6月,公司主營個人護理電器產品的研發(fā)、生產和銷售,以電動剃須刀和電吹風為主要產品。公司產品在個人護理電器領域擁有較高的知名度和較高的市場占有率。報告期內,公司的電動剃須刀、電吹風銷量位居市場前列。2009-2014年期間,飛科剃須刀分別實現銷售1,684.41萬只、2,820.28萬只、3,897.66萬只、4,462.68萬只、5,071.61萬只和5,316.72萬只;飛科電吹風分別實現銷售371.54萬只、557.32萬只、821.75萬只、886.29萬只、1,181.88萬只、1,203.31萬只。
飛科電器本次擬發(fā)行股數不超過5,600萬股。公司本次募集資金計劃投資于公司松江生產基地擴產、蕪湖生產基地擴產、研發(fā)及管理中心、檢測及調配中心等四個項目。
國浩上海辦公室受聘擔任飛科電器本次發(fā)行的發(fā)行人律師,為本次發(fā)行提供了全方位、高質量的法律服務,主要負責律師為方祥勇律師、林琳律師、周易律師、楊宬律師、翟婷婷律師、陳杰律師助理、耿晨律師助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