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華商銀行作為發起機構、中國金谷國際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受托機構的“華商2015年第一期信貸資產證券化信托資產支持證券”于2015年1月15日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功發行。
國浩北京辦公室受華商銀行、中國金谷國際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之委托,配合發起機構出色地完成了本次發行工作。張麗欣律師、劉小敏律師等為本項目全程提供法律服務。
國浩律師事務所發布日期:2015-01-21
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華商銀行作為發起機構、中國金谷國際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受托機構的“華商2015年第一期信貸資產證券化信托資產支持證券”于2015年1月15日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功發行。
國浩北京辦公室受華商銀行、中國金谷國際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之委托,配合發起機構出色地完成了本次發行工作。張麗欣律師、劉小敏律師等為本項目全程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