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6日,經中國證監會并購重組委工作會議審核,松德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300173;證券簡稱:松德股份)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事項獲得無條件審核通過,并于2014年12月16日獲得中國證監會正式核準。2014年12月31日,松德股份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所發行的新增股份順利上市,標志著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完美完成實施工作。
松德股份本次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相結合的方式向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全體股東購買其所合計持有標的公司100%股權,本次交易的總對價為98,000萬元。同時,松德股份向公司實際控制人郭景松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配套資金總額為26,500萬元。
松德股份的主營業務為凹版印刷機及其成套設備、新材料及光電材料生產加工專用設備的研發、生產及銷售。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將有利于松德股份將業務范圍拓展到自動化及工業機器人業務領域,進一步豐富了產品類型,提升了松德股份的核心競爭力。
國浩深圳辦公室受聘擔任松德股份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專項法律顧問,并提供了全面、周到的法律服務,經辦律師為余平律師、李曉麗律師、謝道銪律師、李睿智律師助理和王穎律師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