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0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上海錦江國際酒店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事項獲得通過。
通過此次定增,錦江股份將向弘毅(上海)股權投資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發行1億股,向錦江酒店集團發行1.01億股,發行價格為15.08元/股,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30.35億元,主要用于補充有限服務型酒店未來三年業務規模及門店發展所需資金,增強持續盈利能力。
本次非公開發行引入著名投資人弘毅投資作為戰略投資者,經過了商務部的審批,順應國務院國資委關于非國計民生的國有企業以及上市公司開放股權,實施混合所有制的指導方針,是錦江股份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一步。
國浩上海辦公室受聘擔任錦江股份此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法律顧問之一,為其順利通過證監會審核提供了全面周到的法律服務。經辦律師為劉維律師、張雋律師和楊安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