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2014年第26次會議審核通過了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晟新材”,股票代碼:300169)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事項。
天晟新材本次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相結合的方式購買高琍玲、楊志峰、楊生哲、高潤之和鎮江新光股權投資基金企業(有限合伙)合法持有的江蘇新光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新光環保”)合計100%股權。本次交易的總對價確定為40,000萬元,股份支付對價和現金支付對價比例各為50%。并向不超過10名特定投資者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配套資金總額。
新光環保主要從事鐵路、城市軌道交通環保降噪新型材料的生產、安裝,目前該公司主要產品是應用于高速鐵路、城市軌道交通等領域的聲屏障。天晟新材收購新光環保后,將有助于提升天晟新材新型材料的研究水平,進一步增強公司競爭能力。天晟新材也將憑借在新型材料領域研發優勢,推動新光環保的聲屏障技術提升和創新,使其在市場競爭中保持一定領先地位。
國浩上海辦公室應聘擔任天晟新材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的專項法律顧問,并提供了全面周到的法律服務,經辦律師為張雋律師、劉曦律師、費夏琦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