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浩上海辦公室姚毅律師團隊承辦的上海聯華合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600617;股票簡稱:*ST聯華)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項目于2013年11月6日通過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審核,并于12月9日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聯華合纖于2013年12月25日公告完成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于2014年1月25日公告完成募集配套資金工作。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前,聯華合纖為ST公司,近兩年主營業務基本停滯,經營陷入困境。通過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聯華合纖持有山西天然氣有限公司100%股權,其主營業務變更為天然氣輸氣管道建設、生產、經營管理及對外專營、天然氣儲運、配送與銷售等。山西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實際控制的山西天然氣有限公司整體資產則實現借殼上市。募集配套資金的完成,為山西天然氣未來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國浩上海辦公室受聘擔任本次重組的上市公司律師,為本次重組提供了全面周到的服務。本項目經辦律師為姚毅律師、戴祥律師和鄯穎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