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7日,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2012年第34次會議無條件通過了同方國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2049”,股票簡稱“同方國芯”,以下簡稱“同方國芯”)的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同方國芯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系以發行股份為對價,向深圳市國微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市天惠人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市弘久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市鼎仁投資有限公司、韓雷、袁佩良等六名股東以發行股份的方式購買其所持有的深圳市國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合共96.4878%的股份,同時,同方國芯以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向不超過10名投資者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1.3億元。
國浩深圳辦公室應聘擔任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法律顧問,并提供了專業、細致、周到的法律服務。經辦律師為唐都遠律師、郭雪青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