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jrigjwwe9r3qx_article:content 由國浩律師(杭州)事務所孫婷娟合伙人律師擔任中方法律服務總協調人的印尼南蘇玻雅2×600MW燃煤坑口電站項目,已于近日成功簽署購電合同PPA,合資合同JVA,供煤協議CSA等關鍵性項目合同。該項目由中國華電香港有限公司和印尼國家煤炭公司(PTBA)按55:45股比投資建設,是目前中國海外投資建設的最大火電項目。項目采用BOOT模式建設,商業運營期限25年,年發電量約86億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