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發審委2011年第164次會議于2011年7月27日召開,會上審核通過了浙江哈爾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的首發申請。
本公司主要從事日用不銹鋼真空保溫器皿的研發設計、生產與銷售,主要產品包括保溫杯、保溫瓶、保溫壺、保溫飯盒、燜燒壺等不銹鋼真空保溫器皿以及部分不銹鋼非真空器皿。
公司此次擬發行2,280萬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25%。募集資金擬用于年產 1,000 萬只不銹鋼真空保溫器皿項目等項目。
國浩杭州辦公室應聘擔任該公司首發上市的發行人律師,為此次發行工作提供了全面周到的法律服務。經辦律師為顏華榮律師、汪志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