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7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第一百三十四次工作會議審核,浙江亞太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A股股票申請獲得通過。
浙江亞太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化學制劑類藥物的開發、生產、銷售,以基層醫療市場為主,堅持技術革新,具有較強的研發能力,已成功研制國家各類新藥7 個。公司研發中心被認定為浙江省級高新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公司先后擁有國家級新產品1 個、國家火炬計劃項目1 項、浙江省高新技術產品6 個。公司此次擬發行3,000萬股,發行后總股本為12,000萬股。本次募集資金將用于擴大現有劑型及主要產品的生產規模,進一步提升公司產品的市場份額和盈利能力,同時加強公司的研發能力,增強公司整體競爭實力。
本集團杭州辦公室受聘擔任本次發行的發行人律師,為本次發行提供嚴謹、周到的法律服務,經辦律師為徐旭青律師、朱靈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