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7日,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旭光資源有限公司(00067,HK)成功發行2.5億美元2014年到期的優先票據(Senior Notes),該等優先票據將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交易,中銀國際(BOC International)、瑞信(Credit Suisse)、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擔任本次發行的聯席賬簿管理人、聯席牽頭經辦人和初步買方。旭光資源為全球第二大芒硝生產商,也是中國大陸唯一一家獲得GMP證書的藥用芒硝生產商,本次融資的主要目的是用于償還借款、未來擴展計劃的資本開支撥付資金及作一般企業用途。
本集團上海辦公室擔任旭光資源本次發行的中國法律顧問。至此,本集團上海辦公室為旭光資源上市前多輪融資(包括瑞士信貸1億美元貸款、Investec Bank等多輪私募投資)、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上市后多輪再融資(包括中銀國際1.2億美元貸款及本次票據發行)提供了全面的法律服務,目前本集團上海辦公室已獲聘為旭光資源的常年法律顧問。旭光項目主辦律師為梁立新律師、李鵬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