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天安煤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煤股份”)近期公開發行364天1億美元高級無抵押固息債券,債券票息2.8%,債券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掛牌上市,該債券由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青島分行提供備用信用證,國浩律師擔任本次境外債券發行的承銷商中國法律顧問。
平煤股份于2006年11月2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自成立以來遵循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經營原則,生產經營穩健,安全狀況良好,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目前已成為上證380指數樣本股。平煤股份主營業務為煤炭開采、煤炭洗選加工和銷售,下屬生產單位包括14個生產礦井和4個精煤選煤廠。本次境外債券的成功發行,彰顯了平煤股份的廣泛影響力,體現了資本市場對平煤股份和河南煤企的肯定。
本項目由國浩天津辦公室管理合伙人、主任梁爽、國浩南京辦公室管理合伙人劉向明牽頭,南京辦公室合伙人趙宸、實習律師張琨,天津辦公室律師于歆悅、實習律師趙達組成項目團隊,為本次境外債券的發行提供了專業、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