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浩律師承辦的新亞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廣東中德電纜有限公司股權案及無錫市交通產業集團有限公司收購江蘇中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案于同日獲得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出具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不實施進一步審查決定書》。
國浩律師自接受經營者集中申報項目后,全程根據法律法規及監管部門要求和時點高效地開展了申報服務,為項目提供了全流程法律服務,助力項目順利無條件通過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
新亞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廣東中德電纜有限公司股權案
新亞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新亞電子”)為上市公司,擬收購上市公司江蘇中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廣東中德電纜有限公司100%股權及其持有的蘇州科寶光電科技有限公司30%股權。通過本次交易,新亞電子將借助標的公司在通信網絡用光電混合纜、阻燃耐火電纜等細分行業領域的優勢,在產業鏈橫向拓展,進一步整合資源,充分發揮雙方在市場拓展、產品研發、客戶服務等方面的協同效應,提升新亞電子經營規模和行業地位,進一步提升綜合競爭力,增強新亞電子盈利能力。
無錫市交通產業集團有限公司收購江蘇中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案
上市公司江蘇中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設股份”)控股股東變更為國有資本,有助于不斷優化中設股份的股權架構和治理結構,為中設股份長期戰略發展布局提供支持,為中設股份健康穩定的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通過中設股份與股東優勢資源的協同發展,可以進一步提升中設股份持續經營和盈利能力,不斷增強中設股份的市場地位和綜合競爭實力,更好地為中設股份股東創造價值。
自今年8月1日起,市場監管總局試點委托5個省級市場監管局開展部分經營者集中簡易案件反壟斷審查工作,同步上線經營者集中反壟斷業務系統。上述兩個項目作為委托試點及調整線上申報系統后首批項目,進展順利。近日,項目組成員還受邀參加了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組織的委托試點相關工作的座談會,并在會上就省級審批新情況積極提出建議和意見。項目組成員包括國浩上海合伙人陸如一,律師助理劉宣滟、高明。國浩律師專業、優質、高效的工作得到了客戶及相關部門的一致高度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