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件事件9個個人和團體入選
■法制日報2012年12月31日
本報北京12月30日訊 記者邢暉 “2012年度中國律師行業新聞事件和2012年度中國律師行業新聞人物”評選結果今天發布。周永康考察全國律協、律師行業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國家律師學院成立等12件涉及律師行業的大事件入選2012年度中國律師行業新聞事件。趙春芳、佟麗華等6位律師個人和3個律師團體入選2012年度中國律師行業新聞人物。
2012年度律師行業新聞事件和新聞人物評選是由法制日報社、法制網、中國律師雜志社、中國律師網共同評選出的。據主辦方介紹,本次評選力求全面展現律師業界在推動國家法治化建設進程、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中發揮的重要作用,見證律師業界成長進步的足印。
2012年度中國律師行業新聞事件
1、周永康在北京考察中華全國律師協會
2012年10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在北京考察司法行政工作,周永康一行首先考察了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觀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的生動實踐大型展板。周永康指出,近年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律師制度在改革中不斷完善,我國律師工作和律師隊伍建設取得了明顯進步。希望全國律協充分發揮黨和政府聯系律師的橋梁紐帶作用,進一步加強律師行業自身建設,不斷規范律師執業行為,加強律師執業監督,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法律精通、維護正義、恪守誠信的律師隊伍。
入選理由:周永康等中央領導同志到全國律協考察指導工作,是全國律協成立以來的第一次,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領導同志對律師工作的高度重視。
2、律師界認真學習宣傳貫徹十八大精神
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律師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務。2012年11月26日,全國律協下發通知,就律師行業認真學習宣傳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作出部署,要求廣大律師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的十八大精神上來,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實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項任務上來,為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新貢獻。全國律師行業迅速興起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熱潮。
入選理由:黨的十八大為律師工作提供了更加廣闊的舞臺,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廣大律師要認真學習宣傳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
3、國家律師學院在河北保定市掛牌成立
12月20日,國家律師學院在河北省保定市成立。中央編辦批準成立國家律師學院,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律師隊伍建設和律師事業發展的高度重視,充分體現了對全國廣大律師的親切關懷。國家律師學院成立,是我國律師事業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標志著我國律師教育培訓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入選理由:國家先后批準設立了“國家法官學院”和“國家檢察官學院”,國家律師學院的成立,標志著作為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律師終于也有了自己的最高學府。
4、萬名黨員律師開展為民服務百日活動
為落實中央關于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部署,深入推進律師行業黨建工作,充分發揮黨員律師在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模范帶頭作用,掀起創先爭優活動新高潮,2012年4月初,全國律協下發通知,要求5月至8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萬名黨員律師為民服務百日活動”。各地律協周密部署,廣大黨員律師積極響應,結合實際采取有力措施,活動全面開展,得到社會各界好評。
入選理由:活動中,廣大律師充分發揮專業優勢,通過多種形式的義務法律咨詢、服務社區行、服務農村行、服務企業行等活動,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化解矛盾糾紛、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5、12個律所和個人獲全國創先爭優表彰
6月28日,全國創先爭優表彰大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黨支部、佳鏡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愛德律師事務所黨支部、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黨支部、山東清泰律師事務所黨總支、江西南芳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河南千業律師事務所黨支部、重慶市渝萬律師事務所黨支部、四川達寬律師事務所黨支部、廣西萬益律師事務所黨支部、陜西永嘉信律師事務所黨支部等榮獲“全國創先爭優先進基層黨組織”榮譽稱號,吉林泉成律師事務所主任趙春芳榮獲“創先爭優優秀共產黨員”榮譽稱號。
入選理由:創先爭優活動是新形勢下以改革創新精神加強黨的建設、保持發展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成功實踐。集中開展的創先爭優活動雖然結束,但創先爭優永無止境,要堅持把創先爭優融入日常工作活動。
6、律師行業學習貫徹修改后的刑訴法
刑事訴訟法修正案頒布后,全國律協高度重視學習宣傳貫徹工作,舉辦了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示范培訓班,研究貫徹修改后刑事訴訟法、加強律師刑事辯護工作的思路,開展對全國所有從事刑事辯護的律師輪訓工作,增強廣大律師學習貫徹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依法從事辯護代理工作的自覺性和堅定性。根據修改后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全國律協抓緊制定配套的行業規范,特別是針對律師刑事辯護代理工作中容易引發的問題,制定《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規則》,嚴格規范律師會見行為,著手修訂《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范》,加強對律師辯護代理工作的指導,為推動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全面貫徹落實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入選理由:刑事訴訟法的修改是對中國特色刑事訴訟制度的重大發展。全國律協高度重視,及時組織學習培訓,廣泛宣講法律精神,研究制定配套的行業規范,為修改后刑事訴訟法的實施奠定了良好基礎。
7、公安部司法部全國律協建聯席會議制
2012年11月9日,公安部監所管理局、司法部律師公證司、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聯合召開了貫徹落實修改后刑事訴訟法工作座談會,并達成將座談會的內容轉化為制度成果的共識。與會各方人員表示,應建立密切的合作關系,形成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就制度層面和實踐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溝通、協調解決。通過形成工作機制,確保刑事訴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特別是律師辯護權的行使。
入選理由:有關部門通過相互協調合作,建立和完善相關制度,使刑事訴訟制度得到充分實現,從而促進司法公正,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
8、律所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管理辦法發布
2012年11月6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司法部聯合發布《律師事務所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管理辦法》。管理辦法明確,自2013年1月1日起,凡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辦理備案的律師事務所均可從事注冊商標申請、商標注冊駁回復審等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主管的商標代理業務,除此之外,律師事務所無需備案即可繼續從事管理辦法實施之前已經從事的商標國際注冊、商標行政復議、商標訴訟、商標糾紛調解仲裁等商標代理法律事務。
入選理由:長期以來,律師事務所作為專門從事法律服務的機構被遠遠擋在了商標代理業務的大門之外。辦法的頒布實施意味著,律師事務所將全面介入商標代理業務,律師商標法律服務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9、律師行業開展法律服務獻愛心活動
為貫徹第八次全國律師代表大會精神,2012年1月6日,全國律協號召各地律師協會組織廣大律師開展一次“執業為民送溫暖、法律服務獻愛心”活動。各地律師協會高度重視,迅速行動,組織律師從實際出發,為特困群體和家庭、為需要幫助的基層群眾送上廣大律師的援助和關愛,讓需要幫助的基層群眾感受到社會主義法制的溫暖,享受到社會公平正義的陽光,活動收到良好效果。
入選理由:律師們以各種方式,向需要幫助的人群送去了關愛與援助,他們把滿滿愛心付諸實際行動,送出的是律師行業體貼入微的大愛,律師自覺承擔社會責任已經逐漸成為行業的一種風尚。
10、全國律協發布《2012-2015工作規劃》
根據中央關于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的總判斷,進一步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八屆全國律協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主動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謀劃律師行業自律管理工作。2012年4月,發布《中華全國律師協會2012-2015工作規劃》,確立今后四年的工作目標,努力把全國律協建設成為一個具有較強凝聚力、號召力、影響力的行業組織,推動律師行業自律管理和服務工作再上新臺階。
入選理由:八屆全國律協站在新的歷史起點,從全局的角度,戰略的高度,研究制定了未來4年的工作規劃。規劃重在執行,期望4年后能看到一份完美的答卷。
11、全國律協實施西部地區“百千千工程”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做好對口幫扶和援助工作,解決好律師行業發展不平衡問題,切實提高西部地區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服務能力,促進西部地區民主法制建設,全國律協投入專項經費,組織律師參加西部律師遠程培訓項目;2012年9月,下發《關于實施促進西部地區律師業發展“百千千工程”方案》,決定在全國律師行業開展促進西部地區律師事業發展的“百千千工程”。
入選理由:黨的十八大強調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體現了黨堅持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全國律協把促進律師事業均衡科學發展作為重要工作,專門開展“百千千工程”,就是要關注律師行業業內民生問題,進一步發揮律師行業關心基層、互幫互助、互相支持的精神。
12、上海律師公會成立100周年
上海律師公會成立于1912年12月8日,是中國近代史上人數最多、影響最大的律師同業組織。從誕生之日起,上海律師公會就以一個職業組織的身份促進律師行業不斷發展,為“匡扶正義、建立法治”的理想奮斗,為推動中國社會的發展和進步留下了彌足珍貴的史頁。在上海律師公會鼎盛時期,會員人數達1300多人,其中有沈鈞儒、章士釗、張志讓、史良、吳凱聲、沙千里、王造時、韓學章等著名律師,涌現出了一批視國家存亡、民族利益為己任的杰出律師代表。如今,上海律師業已從恢復初期的16名從業人員,發展到1150多家律師事務所、近15000名執業律師。
入選理由:中國的律師行業還很年輕,但是有了法治精神的百年積淀,前行就有了動力之源。法治建設任重道遠,先輩們的精神必將繼續傳承和發揚下去,播火傳薪、繼往開來。
2012年度中國律師行業新聞人物
1、黨員律師 逐漸成為律師業界品牌
2012年5月至8月,廣大黨員律師作為行業發展的中堅力量,積極響應全國律協的號召,開展“萬名黨員律師為民服務百日活動”,凝聚律師隊伍,深入推進律師行業黨建工作,充分發揮黨員律師在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模范帶頭作用,掀起律師行業創先爭優活動新高潮?;顒映尚э@著,黨員律師逐漸在律師行業中形成品牌。
入選理由:全國31個省(區、市)律師協會都建立了黨組織,306個地市的律師協會也建立了黨組織。截至2011年底,已有4855家律師事務所單獨建立黨組織,律師黨員隊伍進一步壯大,發展到2011年底有6.3萬人,黨員隊伍結構進一步優化,黨員先鋒模范作用進一步發揮。
2、彰顯責任 3律師當選十八大代表
2012年,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各地黨代會的選舉中,北京致誠律師事務所主任佟麗華、山東舜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劉丕峰、江西南芳律師事務所主任廖澤方光榮當選為黨的十八大代表。這充分體現了各級黨委對律師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對律師隊伍的親切關懷,同時彰顯了律師隊伍在我國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入選理由:三位黨代表是律師行業的杰出代表,三位律師當選黨的十八大代表不僅是個人的榮譽,更是律師行業的驕傲與自豪。三位黨代表具有鮮明的共同特點,都是全面履行律師的政治責任、社會責任、法律責任,幫扶困難群眾,服務民生,推進公平正義,從而得到黨委政府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充分肯定。
3、法援團隊 為紫金礦難受害者維權
2010年9月21日,因紫金礦業的高旗嶺尾礦庫發生尾礦壩潰壩,導致22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高達6.5億元。歷時兩年,這起曾轟動一時的環保事件——“9·21”信宜紫金礦業潰壩事故中的災民在2012年9月如愿獲得賠償。由76名律師組成的法律援助律師團經過760多個日夜,歷經數百場次調解,最終以調解圓滿結案,幫助受災群眾索賠1.976億元。
入選理由:這是廣東省乃至全國最大的一次法援行動,開創了國內以訴訟手段解決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善后賠償的先河。
4、趙春芳 全國創先爭優優秀黨員
2012年“七一”前,全國創先爭優優秀共產黨員評審小組組織開展網上投票推薦全國創先爭優優秀共產黨員活動,吉林泉成律師事務所主任趙春芳以其頑強同癌癥作斗爭,扎根山區30年,默默為山區百姓服務的感人事跡,作為律師界的唯一代表光榮當選為全國創先爭優優秀共產黨員。趙春芳以純潔的職業素養和人格魅力塑造著人民律師的形象,成為山區群眾心中正義的化身。
入選理由:30年里,趙春芳成功代理了千余起案件,沒有一起錯案,沒有一起投訴;30年里,她跋山涉水走遍了全縣3094平方公里的山村,將法制的種子播撒在革命老區的山水之間。
5、佟麗華 央視2012年度法治人物
12月4日,北京致誠律師事務所主任,公益律師佟麗華因為在兒童權利保護領域的突出貢獻榮膺央視2012年度法治人物。多年來,佟麗華和他的團隊除了向未成年人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還一直致力于制度層面上的突破。他們完成了4萬多字的《兒童福利條例》初稿及說明,正遞交民政部有關部門討論決策,在全國人大反家暴法立法過程中,佟麗華建議,針對兒童家暴設立專門章節,如今這一立法建議已被全國人大采納。
入選理由:佟麗華律師曾在2005年獲得過“年度法治人物”的稱號。第二次獲此榮譽,佟麗華表示,“今年這次獲獎,與其說是對我們過去工作的肯定,在我理解看來,更主要的是整個社會對兒童遭受暴力問題的關注,對兒童福利立法進程的期待”。
6、郭二玲 身殘志堅的“最美律師”
她自小失去雙手,卻歷盡艱辛奮發讀書,大學畢業后當上了律師,以感恩的心踏上了“1+1”志愿律師的征程。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志愿律師郭二玲,是“1+1”中國法律援助優秀志愿律師,以其自強不息、奉獻法援的感人事跡為全社會樹立起一面傳承雷鋒精神的旗幟。
入選理由:她不幸,年幼就失去了雙手;她幸運,家和社會給了她溫暖和力量。郭二玲,這個像雷鋒一樣的青年律師,用自立自強的精神書寫著燦爛的人生之花。
7、竇剛貴 勇斗暴徒的反劫機勇士
2012年6月29日,從新疆和田飛往烏魯木齊的航班上發生暴力劫機事件,搭乘此次航班的新疆巨臣律師事務所律師竇剛貴挺身而出,在機務人員和其他乘客同心協力下,6名暴徒被制服,飛機安全返航。在搏斗中,竇剛貴頭部(縫了五針)、面部和鼻梁骨受傷,雙上肢軟組織損傷,右手小拇指骨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授予竇剛貴律師“反劫機勇士”榮譽稱號,記一等功一次。
入選理由:全國律協號召全國律師向竇剛貴律師學習,學習竇剛貴同志在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的緊要關頭臨危不懼、挺身而出的英雄氣概,學習竇剛貴同志堅定的政治理念和崇高的執業精神。
8、黃雪濤 積極推動精神衛生立法
黃雪濤,北京市地平線(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自2006年至今,先后代理了“深圳鄒宜均”、“十堰彭寶泉”等社會影響巨大的“被精神病”訴訟案件,2010年參與發起成立公益法律組織衡平機構,為強制醫療程序中的精神病人提供法律援助,積極推動立法完善。2012年10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精神衛生法,確立精神病收治的“危險性原則”取代原來的“自知力標準”,此法將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
入選理由:黃雪濤因替精神病患者維權,反對“被精神病”,推動了我國在精神衛生領域第一部法律的誕生,正是堅持不懈的民間推動,促進了權利視角在精神衛生領域的引入。
9、呂紅兵 走進中南海向總理建言
2012年2月7日,現任全國律協副會長、國浩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呂紅兵律師,作為基層群眾代表,赴中南海參加了由溫家寶總理主持的《政府工作報告》征求意見座談會。中國律師發展史(我國律師制度恢復重建以來)中自此有了中國律師走進中南海向總理建言的記錄。
入選理由:新華社的消息說,“溫家寶對呂紅兵的觀點表示認同。他說,我們要堅持依法治國,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要創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和法律環境。在這方面,律師應該承擔起社會責任、法律責任,樹立為公民服務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