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淳律師在“廣東中小企業創業板融資論壇”上發表演講
由廣東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佛山市人民政府、上海證券報社共同主辦的“廣東中小企業創業板融資論壇”,
來自廣東省內各市人民政府主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長、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以及350家擬在創業板上市的企業負責人、相關投融資機構及證券公司代表共計約500人出席論壇。
集團執行合伙人李淳做為大會邀請的惟一律師業的嘉賓在論壇上發表了《新經濟 新機遇:創業板與法律規制》的專題演講。
深圳辦公室合伙人馬卓檀、許成富等律師還在論壇專為國浩律師集團事務所安排的“創業板上市法律診斷與答疑”專場中解答部分企業提出的一些創業板上市所涉法律等問題。
《上海證券報》
昨日,廣東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上海證券報社、佛山市人民政府在佛山市共同舉辦“2009廣東中小企業創業板融資論壇”。與會人士熱烈討論了創業板的有關情況,極大鼓舞了廣東中小企業創業板上市的熱情。
廣東省金融辦主任周高雄、廣東證監局局長侯外林、上海證券報社長總編輯關文、佛山市市長陳云賢、廣發證券董事長王志偉等領導出席了本次論壇。
本次論壇的主旨和目的是,讓全社會正確認識中小企業的社會價值和經濟地位,引導中小企業利用創業板所提供的資本市場新機遇,推動廣東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建設。
本次論壇吸引了300多家中小企業,其中包括廣東轄區內已經進入或完成輔導的擬上市公司、廣東各地金融辦重點培育的擬創業板上市的企業、廣東地區有興趣對接資本市場的中小企業。創業板對于中小企業有什么樣的具體要求?哪種類型的企業更加適合創業板?在創業板上市將給企業帶來哪些好處?這些都是與會企業代表非常關心的問題。
在本次論壇上,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負責人向在座嘉賓介紹了創業板的相關情況,廣發證券、國浩律師事務所、立信羊城會計師事務所有關人士也各自講解了中小企業在上市過程中應當注意的問題,引起了在座企業代表的極大興趣。
律師:主要審核規范性、獨立性、持續性
昨日,在論壇上,國浩律師集團事務所執行合伙人、深圳市律師協會會長和廣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李淳律師,向與會中小企業詳細講述了創業板上市企業的法律要求和審核重點。
“從法律上講,創業板上市條件主要體現在四方面,即機構健全、持續盈利、真實財務、合法經營。”李淳對在座者說。
很多企業非常關心創業板上市具體的審核條件。李淳指出,“總體而言,創業板主要審核企業的規范性、獨立性、持續性。”
“規范性主要指公司的治理結構、上市申請程序各方面都嚴格規范。”李淳說,“比如公司股權轉讓的程序、對價等。”
“獨立性包括獨立經營能力和獨立盈利能力,持續性主要指持續經營能力和持續盈利能力。”李淳向與會中小企業解釋。
李淳表示,獨立經營能力就是要求企業要有自己的競爭力、合適的負債率,保持盈利狀態。“除了獨立性之外,企業還要持續經營、持續盈利,只有滿足這些條件上市才更有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