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2006-09-10
十位上海法律界精英昨日聚集在一起,參加由基本法研究中心舉辦的○六上海律師實習計劃結業頒獎禮,香港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應邀出席儀式。
十位律師在港經過為期六星期著重于世貿課題的培訓,成功取得結業證書。身為資深大律師及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的胡漢清表示,自CEPA第三階段簽署后,兩地律師可以往返兩地執業,有利律師行業的發展。香港屬于國際性大都會,亦是WTO的會員之一,對WTO的法規較熟悉,邀請內地律師來港培訓,可以協助他們走向世界市場。
上海律師實習計劃由○二年開始,先后有六批上海律師共四十人以及香港十四位律師參與。
上海律師協會會長呂紅兵表示,內地與香港在業務上有很多的合作機會,而「一條龍」服務(即同一案件內有數名律師參與)剛好為企業提供不同方面的法律咨詢,兩地律師的業務發展。現時已有五十五間香港律師事務所在內地開辦合共六十九個代辦處,亦有約五間內地律師事務所來港開設分所。
呂紅兵說,內地律師在港執業不會削弱香港律師的競爭力,內地律師行來港開業也不會與香港律師搶生意。如內地公司到港上市,涉及中國法律及香港法律,內地律師會處理涉及中國法律部分,涉及香港業務的部分還須找香港律師負責,兩者角色不會沖突。